有如此一个句子,请问句子中的 hot or cold 作什么成分?
Serve hot or cold accompanied by bread and a salad. 配以面包和色拉热吃或冷吃。
Serve hot or cold accompanied by bread and a salad. 配以面包和色拉热吃或冷吃。
▲该句为餐馆用语。先看serve 的使用方法和意思,它既是及物动词也可是不及物动词,或者说跟宾语或不跟宾语均可。宾语为“人”时意为“服务,伺候,服侍,侍应”;宾语为“物”时,意为“端菜,斟酒,上饭,端上”。从语境看,本句serve 的意思为后者,而且是不及物动词,也可看作省略了双方已知的宾语。添加上宾语可能是:
Serve the drink hot or cold accompanied by bread and a salad.
▲既然可与物,那样就可用于被动语态,如:
The quiche can be served hot or cold. 蛋奶馅饼热吃也行,冷吃也行。
▲关于hot or cold的语法用途,就是说作何种成分的问题。我觉得,形容词短语在这里作“方法状语”,表示serve的方法。即:以何种方法上菜/上饭/上饮料。
▲accompanied by bread and a salad:过去分词短语作随着状语。
关于形容词作状语的问题
现在,国内的语法著作沿袭海外语法的看法,觉得句子成分“补语”(包含“主语补语”和“宾语补语”)存在于以下状况。
They married young.
They found a dog lying dead on the pavement.
大家剖析这两个句子,看看斜体部分作补语,还是状语?
第1句:They married young.“他们年龄轻轻就结婚了。”该句中的young,在薄冰等语法书中觉得是主语补足语。
第一,young 跟主语和谓语都有肯定的关系。那样,They married young. 所传达的信息重心是“他们年轻”还是“结婚年轻”?若是前者,young 跟主语关系密切,看作主补未尝不可。可是我感觉,句子表达的重心是后者,说明“结婚时间早,婚龄太小,早婚”。可以想见的是:Perhaps they are very old now, but they got married when they were quite young. 由此,把young 看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married,表明结婚的时间,好像更为合理。
▲假如把它改为祈使句:Don’t marry young. 大家还能说young 是主补吗?作状语还是主补,哪一个更科学不言自明,状语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。
第2句:They found a dog lying dead on the pavement.
本句a dog是found的宾语,目前分词lying 为其宾补。那样,dead应作何种成分?该句中的dead,在薄冰等语法书中觉得是宾语补足语。
假如dead 也是a dog 的宾补,即:lying 和dead 同为a dog 的宾补。那样,dead 跟lying 是什么关系?是并列关系还是修饰关系?如果是并列关系,那应该有and 连接,词性应该一致才是。看来没有并列关系,那应该是修饰关系。我以为,dead 似应修饰lying 更好,作方法或随着状语。意为“躺在人行道上去世了”。
▲关于刚刚讨论的问题,假如说Serve the drink hot or cold. 中hot or cold作宾补,还情有可原的话,那样,一旦没了宾语drink,那样,大家还能说hot or cold 作宾补吗?宾语都没了,哪来的宾补?
▲状语的定义比较明确,其主要用途是修饰谓语动词的(也包含形容词、副词或整个句子),它表示动作或状况发生的“时间、地址、方法、程度、缘由、目的、结果、条件、让步和比较”等,因此就有了“时间状语、地址状语、方法状语、随着状语、程度状语、缘由状语、目的状语、结果状语、条件状语、让步状语和比较状语”。而且充当状语成分的,范围也是最广的:副词、介词短语、不定式(短语)、分词(短语)、形容词(短语)、名词(短语)、从句等都可以充当句子的状语。
我觉得,在此状况下,补语这个成分有着非常大的局限性,其科学性与合理性值得存疑。